人防工程的发展趋势(一)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人防既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遏制战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屏障,也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因此,在二次大战结束后的几十年中,尽管国际局势趋向缓和,世界爆发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可是进行人防建设的国家和地区却从二战时期的十几个国家上升到了现在的100多个,而且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水平越来越高。据国外公布的资料,美国目前修建的人防工程可容纳1.2亿人,占总人口的57%,前苏联修建的人防工程可容纳1.8亿人,占总人口的68%,瑞士、瑞典修建的工程可容纳总人口的85%以上,以色列修建的工程则能够容纳全国人口的100%,而日本仅修建的地下商业街和大百货商店的地下售货场,总面积就达200多万平方米。总起来看,当前世界各国对人防工作都十分重视,其发展大致呈现出以下七大特点:
1、把人防建设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世界各主要国家认为,人防是“现代战争条件下求得生存的重要战略措施”,是“战时的决定性战略因素”和“有效的威慑力量”,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苏联强调,人防是保卫国家安全的较重要战略措施,它直接影响着对抗双方力量的相互关系,影响着战时优势的获得和战争的结局;美国则认为,核时代威胁的可靠性不仅取决于国家的战略进攻能力,而且取决于保存自己的能力;西欧诸国虽然依靠美国的核保护伞和北约联盟的集体防护,但仍按“军民兼顾”的总体防御战略积极发展人防;瑞士和瑞典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但始终把人防与军事防御、心理防御、经济防御视为总体防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高度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人防工程的发展趋势(二)
2、不断加大对人防建设的经费投入。国外不少专家通过分析认为:用在人防建设上的费用比花在战略军事系统上的经费更有价值,加上人防具有战时防空平时抗灾等双重功能,因此,不少国家在经费投入上十分舍得。如1982年,美国为了到1985年能将人防应急疏散计划的生存率增至80%,共投入26.4亿美元用于该计划的实施。即便是现在,美国每年投入人防的经费亦在8-10亿美元;前苏联自60年代至解体前的20多年间,每年用于人防建设的经费在10-20亿美元。英国近几年来用于人防的经费几乎增加了1倍。瑞士在1971-2000年的29年中,计划用于人防的经费为30亿美元,平均每年高达1.05亿美元。德国、瑞典、芬兰等国的年度人防经费也在1亿美元以上,其中芬兰的人防经费占到国防开支的20%。
3、重视人防立法执法工作。早在30、40年代,英国、丹麦、比利时、瑞典等国就制定了人防法。此后,美国、挪威、法国、芬兰、苏联、瑞士等国相继颁布人防法,并不断修改完善。其中不少国家还根据人防法,制定了具体的人防法令和条例。如法国自1959年以来,陆续制定了《民事保护防务部队法》等40多个有关人防的法规;瑞典从国家到市政区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人防法规。按内容分,除人防法外,还有人员掩蔽、救护、训练等17种法规。各国的人防法及法规对人防的性质、体制、职责、权力以及各项人防建设内容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如丹麦新人防法规定,所有年龄在16-65岁的丹麦男女国民,均有执行人防勤务的义务;新加坡《人力物力征召法》规定,人防可随时征调人防人员集合,对违反人防工作征召者,可判以徒刑;比利时人防法规定,各省市必须根据人防办事处及消防队需要,或按当地人防法规定,提供土地、场所、物资及必要的补给品作为人防之用。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了不少有利于人防发展的具体措施,如规定修建城市地面建筑必须附设地下室,并规定了开发地下空间可享受优惠的政策,等等。
人防工程的发展趋势(三)
4、强调人防建设长期化、经常化。二次大战结束后,不少国家曾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了较完善的人防体系。如瑞士在60—70年代的10年间,修建了可供掩蔽400多万人的人防设施。但近几年来,许多国家认识到人防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要战争、特别是核战争的威胁存在一天,人防建设就必须存在一天。因而,在方针上,各国普遍确定了长期经营的指导思想,既不搞突击,也不能断线,把人防建设纳入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总体规划,使之成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如瑞士为确保人防建设的长久不衰,制定了长达15年的发展规划,而美国也制定了7年计划等,以求对较长时间内人防的发展有一个基本设想,避免反复,防止浪费。
5、着力提高总体防护能力。战后各国的人防工程主要是随着核武器的发展而发展的,因而核防护一直是各国人防工程建设的重点。但新型武器系统的出现和发展也对人防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有鉴于此,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加强了人防工程对新型武器的防护准备,特别是对高技术常规武器的防护。同时,各国还着眼于提高救生效率,制定了应急疏散计划,建立完善的人防通信警报系统,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人防教育训练和各种人防演练,以全面提高人防的综合防护能力。
人防工程的发展趋势(四)
6、实现人防工程的效益化、商业化。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减少了单纯为战时防护而修建的人防工程,强调平战结合,突出人防工程平时的经济效益。许多国家把地下掩蔽部用作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娱乐场等,发挥了人防工程平时的效益。与此同时,各国人防坚持了人防发展与城市建设的一体化,把融人防和城市建设为一体,作为人防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为此,首先按人防的要求规划和发展城市建设,把人防工程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如修建地下车间、地下粮库、地下发电站、地下停车场、地下旅馆等,既满足了人防的需要,又可适应城市的发展。
7、坚持防空与防灾相结合。80年代以来,人防建设与城市防灾抗灾相结合,已成为各国人防发展的共同趋势。1979年,美国国防部人防准备局与其他4个机构合并,成立了联邦紧急应变管理局,负责人防战备建设和平时防灾抗灾工作。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突发工业事故,前苏联人防部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在世人震惊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中,人防部门在处理灾害后果时做出了卓越贡献。德国政府则明确规定,人防任务范围不仅是对战时那些异常的灾害情况采取防卫措施,而且平时一旦出现极其严重的灾害,人防也将对此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日本根据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多的特点,在总理府设“中央防灾会议”,各地设有地方防灾组织,统管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通过平时的防灾活动推动人防的基本建设。瑞典于1986年7月1日建立了新的人防权威机构“国家人防、救援与消防勤务局”,这个新机构继承了前“瑞典人防局”的职责,并受权承担有关救援勤务方面的其他职责。实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我国人防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是人防工作深化改革与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防空改革的深入发展,人民防空也将从单一防空备战的“封闭型”机制,拓展为防灾与防空相结合的“两防”一体化“开放型”体制,我国人防体制向民防体制转变已大势所趋,成为必然。-陕西全瑞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