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知识宣传
发布时间: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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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防空简称人防。是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的防空。
2、人民防空的性质: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3、人民防空实行的方针和坚持的原则: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4、人民防空的主要任务:人民防空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挥通信建设、信息化建设、疏散体系建设、法制建设、防空袭预案制定、重点目标防护、人民防空教育等任务。
5、人民防空实行的领导体制:实行各级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6、人民防空的三个效益: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7、公民有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互救助等义务。享有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须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权利。
8、人民防空建设关系到国家战略全局,建设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靠临战状态下再去进行人民防空建设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在和平时期,必须结合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人民防空的各项建设。
9、人民防空的作用:人民防空是战时组织城市人民进行防空袭斗争的有效防御力量,具有防空抗毁,保存战争潜力,稳定国民经济,增强城市整体防护功能。在平时抗御自然灾害和化工的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组织人民群众避免和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尽快地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
10、人民防空的“鸣、走、藏、消”:鸣,即指鸣防空警报。在战争的不同状态下发出不同的警报信号,使所有人员能根据信号做出正确反应。 走,即指人民防空疏散。在临战前,有计划地组织人员、物资和有关单位向郊区等地疏散,减少因敌空袭造成的人员伤亡,保存重要生产能力,减轻战时城市负担。人民防空疏散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实施,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 藏,即指人民防空的躲避敌空袭。根据防空袭警报信号,在空袭时就地就近利用人防工程,或山地、树林等地形地物躲避敌空袭。消,即指人民防空的消除敌空袭后果。在遭空袭时和空袭后,各群众防空组织和城市居民迅速进行抢险抢修和自救互救行动,消除敌空袭后果,以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
11、人民防空通信:包括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是保障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基本手段,是人民防空指挥系统的神经和耳目。战时承担指挥人民防空斗争的通信保障任务,平时为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保障。
12、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其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3分钟。
13、人民防空通讯警报设施的安装规定: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是根据警报音响信号的覆盖范围,在一定的区域内有计划地进行布点建设。需要占用有关单位和个人所属的场所,与有关的电源相连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提供各种便利,不得拒绝和阻挠。
14、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可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直观的国防观念和国防知识教育,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听辨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能力;检验警报设施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加强和完善警报设施建设,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16、战时防空警报的发放时机:在国家发布战前动员令以后,人民防空指挥部在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放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明显征候时,发放空袭警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后,发放解除警报。
17、听到预先警报时的行动:应立即拉断电闸,关闭煤气,熄灭炉火,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必需的生活用品,按定人、定位、定路线的要求,迅速有序地进入人防工程或指定隐蔽地域。公共场所的人员和车辆,应听从有关部门人员的指挥,迅速到指定地点隐蔽。夜间应严格遵守灯火管制的规定。
听到空袭警报时的行动:应就近进入人防工程隐蔽。当情况紧急无法进入人防工程时,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在室内,可在钢筋混凝土楼房的底层、底层楼梯下,或在跨度较小的卫生间、灶间等处藏身。以上条件不具备时,也可在靠墙角的桌下、床下卧倒,要避开门窗和易燃、易爆物。在公共场所,要利用地形地物分散隐蔽,不要慌张、拥挤、乱跑。可就近进入地下室、地铁车站或钢筋混凝土建筑底层等处隐蔽,不要在高压线、油库等危险处停留。在空旷地,可就近选择低洼地、路沟边、土堆旁等处疏散隐蔽,迅速卧倒。
听到解除警报时的行动:进入安全地带。听到解除警报并不意味着危险不复存在,还会出现房屋倒塌、大火,附近可能沾染放射性物质,可能染毒或染菌。因此,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清点并携带好自己的物品,有组织地撤出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地带。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由于空袭打乱了社会和家庭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各类人员应遵守战时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使受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序。
18、战时人民防空疏散,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及其建立的人民防空指挥机构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组织实施,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
19、群众防空组织:是根据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需要,按照专业系统组成的、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组织。包括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及自救互救的志愿者群众组织。
20、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住建、电力等部门组建抢险抢修队;卫生、医药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公安部门组建消防队、治安队;卫生、环保等部门组建防化防疫队;电信等部门组建通信队;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运输队。红十字会组织依法进行救护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鼓励动员社区群众成立防空防灾志愿者组织。
21、群众防空组织的主要任务: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应当协助防灾救灾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22、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3、人民防空工程在战时的主要作用:人民防空工程是特殊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地下建筑,战时主要防范核爆冲击波、早期核辐射、生化战剂以及常规武器。
24、人民防空工程的组织建设: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建设。
25、人民防空工程按使用功能可以划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五大类。
26、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达到的标准:1、工程结构完好;2、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4、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5、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6、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7、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27、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行为的处罚: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侵占面积不足100平米的,可依法对个人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罚款;侵占面积超过100平米的,可以对个人处以2000元至4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至40000元罚款。
28、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依法对个人并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至5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29、当事人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拒不履行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0、对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的行为的处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