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是战时保护居民的重要设施,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人防结构设计师,对人防结构设计中常忽略的问题分享如下:
1、板、墙拉结筋布置: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4.11.11 拉结钢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防围护结构战时受冲击荷载较大,梅花型拉结筋的设置有利于抗剪,防止碎块脱落,保持砼的整体性。
2、后浇带位置设置: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6.4.11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因此在后浇带设置过程中,须避开上述部位。
3、施工缝位置设置: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6.4.16侧墙水平施工缝应设在不小于底板表面500mm的墙体上。由于人防工程大多平时和战时分开设计,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6-2011)8.6平时设计时外墙水平施工缝高度大多位于距离底板表面300mm处,为便于止水钢板预埋及连接,建议施工缝位置高度统一按战时要求设计。
4、人防门开启问题:
根据人防门图集安装要求,人防门门洞顶距开启范围内梁底或管道底需预留一定高度,对于层高较低的人防地下室,设计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避免管道、结构横梁阻碍,导致人防门不能正常开启,尤其在人防与非人防分界处,需复核平时梁截面是否影响人防门开启。以下两张图均是因设计原因导致门碰梁和人防门开启后影响行车道案例,导致车位损失且后续整改难度大。
5、附建式人防顶板混凝土抗渗要求:
上部建筑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顶板防水一般是容易忽视的,考虑到打击后的顶板状态有不确定性,为保证战时状态也就是遭受一次打击后防空地下室的整体气密性,应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8.3 条上部建筑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顶板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4.1.7相关要求。
6、人防门吊环安装:
根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选用》(07FJ03) 为便于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密闭封堵板等后期施工安装、维护,其应在人防顶板上预埋一个吊钩,在施工时吊钩应勾住顶板上层钢筋网。
7、人防活门槛钢筋设置
施工过程中常存在门前“小梁”漏做,后续只能采取底板植筋做法,并用高一标号微膨胀混凝土浇筑进行补救。
8、平时剪力墙与人防墙体重合时的钢筋处理:
对于框剪结构人防地下室,平时剪力墙与人防墙重合时,配筋需取大值进行施工,同时边缘构件参照平时设计制作。
9、人防主口设计:
对于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时对于作为主要出入口的室外出入口需进行加固设计;当主要出入口位于防倒塌范围内时,口部建筑应采用防倒塌棚架,当平时不宜设置口部建筑时,应在临战时在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设置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
10、人防墙体模板安装支撑:
严禁使用带PVC套管的拉结螺栓。人防工程墙体施工时, “对拉螺杆”中间应设置密闭肋做法与止水环相似,拆摸后将螺栓切割断,再补孔抹平。施工单位为增加摸板工具的周转使用次数,在地下室墙体中使用带套管的拉结螺栓,拆摸后留下无数通孔,严重影响人防工程的密闭性与防水性。
11、人防地下室结构抗震等级确定:
对于人防工程,不考虑武器与地震同时作用,因此软件计算时会按多工况组合取包络设计。
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中对地下车库的结构抗震等级作了较为明确规定,丙类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的抗震等级,6、7度时不应低于四级,8、9度时不宜低于三级。乙类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的抗震等级,6、7度时不应低于三级,8、9度时不宜低于二级。
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人防工程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中明确规定,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相关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综上所述,防空地下室结构抗震等级根据平时使用功能、建设形式及地面建筑抗震等级等情况按以上民用规范确定。例如某防空地下室按平时功能确定的抗震等级为二级,框架梁柱、抗震墙既要满足二级抗震的构造要求,又要满足人防构造要求;顶板、非抗震墙体满足人防构造要求即可。